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规模经营的意见》(甬政发〔2006〕108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确定慈溪市桥头镇等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慈溪市坎墩街道沈五村等8个村经济合作社为2007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布。
被评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经济合作社要继续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断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2007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
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