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小组:
为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7年普查工作安排》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今年5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底数,进一步了解银川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遗产保护机制的建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二、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
1、全面性
普查应涵盖本地所有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进行认真的复查与核对,了解并掌握其生存现状。
2、真实性
普查工作强调客观、真实和准确,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以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擅自改变其历史原貌。
(二)目标任务
这次普查的目标任务是要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传承情况、地理环境和生存现状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全面、深入和彻底的普查,摸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家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荐上报市、自治区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认定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并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普查的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范围之内,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