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措施
  (一)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5日期间。
  1.加强重点控制区域内电厂烟气脱硫限期治理工程建设,分重点、有步骤地逐步实现重点控制区域燃煤电厂安装运行烟气脱硫设施,完善除尘设施,并安装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到2007年年底完成呼和浩特大唐托克托电厂1号、2号机组,包头市第二热电厂11号机组、华电包头电厂(河西)1号、2号机组,赤峰市富龙能源发电公司5号、6号锅炉,元宝山热电厂2台75吨锅炉,华宁热电厂(乌兰水泥)1号、2号机组的烟气脱硫项目;2008年7月1日前完成乌兰察布市内蒙古丰镇发电厂4号、5号机组,包头市第二热电厂扩建10号机组和赤峰市元宝山发电厂3号机组的烟气脱硫项目。
  2.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07〕19号)要求,加快淘汰、关停运行效率低、单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小发电机组。
  (二)2008年7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
  1.控制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加强对已安装脱硫设施和低氮燃烧装置以及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重点控制区域内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单位和未安装脱硫装置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限产限排,并根据电网调度情况适度压低发电负荷。
  2.电网调度部门尽量将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安排在奥运会期间,优化电力调度方式,采取优化运行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3.加强对进京车辆的管理,进京车辆要符合国Ⅱ标准。环保部门对我区进京车辆实行标志化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进京车辆需通过环保部门授权机构的尾气排放监测。对达到北京市规定的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提供证明或发放相关标志;对达不到进京车辆尾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准进京。
  五、监督监测
  各地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凡是在奥运会前未完成任务或不达标的要停产整顿。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污染地区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工作。
  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是确保第29届奥运会成功举办的大事,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部署专项行动以保证本方案的正常实施。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提高污染防治整体水平,确保完成《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