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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7〕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把握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多元化趋势,为我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科学管理提供依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抽查工作的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118号)精神,决定于今年7-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每3年开展1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摸清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与小康社会监测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各级政府宏观科学决策和解决好民生等问题提供翔实的参考信息和依据;二是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提供经常性城镇住户调查基础样本框,保障未来3年经常性城镇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三是满足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的需要,增强各地区的收入代表性,做好可支配收入的监测工作;四是掌握我市城镇居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五是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城镇住户调查样本、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这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且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对地方增加的样本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负责制定《2007年银川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工作及市区的调查工作。两县一市统计局做好本地的调查工作。各级民政、公安、财政、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协助调查队做好辖区住户的核实、居民住宅(楼宇)分布图的绘制、向被抽中住户发送宣传资料、协助调查员实施入户调查等工作。各基层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应无偿提供调查所需的有关资料,被调查职工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争取城镇居民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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