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6、对于各类供热突发事故以及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三)响应程序
1、一般、较大供热事故响应程序
(1)接到供热事故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基本救援组30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同时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指令。
(2)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立即执行供热监察联动程序,快速出警,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指挥部办公室。
技术咨询组带领有关专家30分钟内赶到现场,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提出供热事故危害消解处理方法,提出供热事故定性意见。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按照有关意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处置工作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升级。
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后,综合协调组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速报。
(4)在供热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确报。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2、重大、特大供热事故响应
(1)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或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预案即时展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
(2)接到指令后,现场监察组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立即执行供热监察联动程序,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技术咨询组召集有关专家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提供供热事故中主要技术数据及消解处理方法,分析危害现状、扩展趋势。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各组信息反馈后,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现场监察组立即组织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事故分析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并在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事故热源点紧急处置,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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