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卫生部门
结合供热突发事故特性,为现场医疗救治提供必要保障。
(3)公安部门
按照供热事故应急处理所需,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协助调查事故。
(4)各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负责做好事故影响区域群众宣传教育、安抚工作,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组织疏散、救治工作。
(四)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在供热期内,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电话:6083463(24小时) 6082377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设置可根据供热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适时调整。
三、预测、预警
(一) 预测
结合日常工作,供热监测组对日常供热监测、热源运行(重点热源每月二次,一般热源每月一次)、维修情况及热源建设项目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供热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实行定期报告。
(二) 预警
指挥中心在得到可能发生供热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相关人员要求30分钟内组织完毕,出警。
(三) 预警级别和发布
1、突发供热事故的分级
预警级别依据供热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张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造成3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区域停暖的。
黄色等级(Ⅲ级):造成6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区域停暖的或天然气发生泄漏的。
橙色等级(Ⅱ级):造成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区域停暖的。
红色等级(Ⅰ级):造成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区域停暖。
2、预警发布
(1)当可能出现重大、特大供热事故时,将分别启动II级、I级预警,预警信息立即报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预警公告。同时,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2)当可能出现较大、一般供热事故时,将分别启动Ⅲ级、IV级预警,指挥中心将预警信息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在供热行业内发布预警公告,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及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