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查数据汇总、开发、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7月)。审核、汇总全州清查数据;根据清查数据进行数据开发工作,完成清查资料汇编;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全州能源清查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
八、清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一)州能源清查办公室按照省统一制订的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处理程序和标准,负责对县市数据处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县市负责对调查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数据净化和备份工作。
(三)县市能源清查办公室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质量。州能源清查办公室对各县市数据处理工作培训、调查登记、审核、录入、处理、汇总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九、经费保障
能源清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十、表彰和处罚
(一)对在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级清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对清查工作的监督。
附件:
恩施州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 军 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苏启东 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谏诚 州发改委主任
雷纯忠 州统计局局长
成 员:谭根成 州发改委副主任
冯晓骏 州经委副主任
陈绍初 州财政局副局长
谢 苹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杨祖旺 州卫生局副局长
张 勇 州建委副主任
黄建生 州交通局总工程师
杨友清 州农业局纪检组长
孙明保 州国资委副主任
侯礼新 州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