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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统计局关于恩施州能源和服务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清查数据汇总、开发、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7月)。审核、汇总全州清查数据;根据清查数据进行数据开发工作,完成清查资料汇编;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全州能源清查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

  八、清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一)州能源清查办公室按照省统一制订的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处理程序和标准,负责对县市数据处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县市负责对调查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二)各县市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数据净化和备份工作。

  (三)县市能源清查办公室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质量。州能源清查办公室对各县市数据处理工作培训、调查登记、审核、录入、处理、汇总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九、经费保障

  能源清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十、表彰和处罚

  (一)对在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三)各级清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对清查工作的监督。

  附件:
  恩施州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 军  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苏启东  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谏诚  州发改委主任

      雷纯忠  州统计局局长

  成 员:谭根成  州发改委副主任

      冯晓骏  州经委副主任

      陈绍初  州财政局副局长

      谢 苹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杨祖旺  州卫生局副局长

      张 勇  州建委副主任

      黄建生  州交通局总工程师

      杨友清  州农业局纪检组长

      孙明保  州国资委副主任

      侯礼新  州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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