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2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粤府办[ 2005]15号)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源消耗大的重化工业,要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及技术的推广使用,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新建的重化工业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冶金、电镀、皮革、印染、化工、水泥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会展、旅游、文化、传播媒体、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协同发展。
(三)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项目和产业集群为载体,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优化能源利用系统。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按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综合规划的循环经济体系。以绿环陶瓷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为基础,到2010年,建成一个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要用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四)优化能源结构。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积极开拓天然气利用市场。加快推广使用大容量、低能耗发电机组,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鼓励发展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重点节能工程。
三、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强化工业节能。突出抓好陶瓷、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市纳入省实施“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能耗企业要实现节能20吨以上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