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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等关于加强海洋学科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海洋学科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当前,加强海洋学科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需要,坚持以服务求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从我省高校的办学实际出发,找准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服务的定位,认真制订好海洋学科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技术应用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主动融入、主动呼应、主动对接海洋经济发展;结合办学实际,确定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发展前景,能直接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项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在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服务中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海洋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以海洋产业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海洋类专业建设的定位,研究制订好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海洋类专业结构的调整改造和建设发展工作,努力形成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加快为海洋经济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和技能人才。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培养海洋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60人、硕士研究生360人,本科生4800 人,高职高专学生3500人,更好地满足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海洋学科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适应我省海洋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关高等学校要扩大相关专业办学规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实验室和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知识和科技创新水平,加强海洋科普教育,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1、根据我省海洋产业的发展需求,扩大相关专业办学规模,确保完成人才培养任务。依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培养创新型高级人才420人以上,其中博士研究生60人以上,研士研究生360人以上(见附件1);依托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培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本科专业方面的技术型人才4800以上人(见附件2);依托集美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船舶驾驶、轮机工程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船舶检验等专业的应用型人才3500人以上(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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