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潮府〔2007〕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确保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和省经贸委对产业转移工作的要求,经两地政府研究,决定以潮州市政府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为基础,建立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潮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促进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政务环境。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情况,共同协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般问题由潮州市政府与南山区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由深圳市政府与潮州市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和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汤锡坤(潮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思平(深圳市副市长)
雷健民(潮州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