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潮府〔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13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实现潮州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全市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0%,对重大气象灾害的捕捉率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比2006年提高10%,提高突发性灾害天气预警能力,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精细化、无缝隙化的气象预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省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1.2007年底前完成潮州国家气象观测站一级站观测场的搬迁建设,2008年上半年完成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观测场的搬迁建设。采用较为先进的探测技术和手段,加强我市气象基础探测能力,建设包括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常规气象观测仪器、GPS遥感探测仪、闪电定位仪、土壤水分观测等新型探测仪器的新型气象观测场,确保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从2007年至2010年,全市要新建38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使自动气象站遍布每个镇和气候敏感区域。各县(区)建设任务如下:潮安县17个,饶平县17个,湘桥区2个,枫溪区2个,逐年完成建设任务(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