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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3.坚持依法推进、统一规划、人本至上相统一。要依据国家和省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要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对各项建设的指导作用。要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各项建设活动,促进“两防一体”、“两建同步”规范化、法制化。

  二、抓好“两防一体”、“两建同步”试点工作

  “两防一体”、“两建同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经研究,确定济南、兖州、新泰市为“两防一体”、“两建同步”的综合试点城市,青岛、潍坊市为“两防一体”试点城市,淄博、烟台、德州市为“两建同步”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理顺关系,抓紧开展工作,2008年6月底前要完成试点的各项任务,为全省推广这项工作探索路子、提供经验。其他市也要做好准备工作,为“两防一体”、“两建同步”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三、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人防资源的作用,进一步抓好人防指挥所、人防信息化、通信警报系统、防护工程体系、人口疏散体系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防空防灾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民众防灾救灾训练和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可以随时投入使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两建同步”要突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城市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是城市经济快速增长的重点区域,要抓好这些区域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开发。同时,结合旧城改造、道路广场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缓解城市土地短缺、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四、建立“两防一体”、“两建同步”运行和激励机制

  抓好“两防一体”,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为防灾救灾服务,把人民防空指挥体制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体制衔接起来,把群众防空组织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之中,把人民防空设施设备用于保障平时应急救援行动。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作用,为政府组织防灾救灾提供指挥场所和指挥手段;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工程以及疏散地区的作用,为居民提供避难的安全场所;充分发挥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人口疏散、人员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专业队伍运用等方案和保障计划的作用,直接为防灾救灾服务;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资源的作用,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公民的防护知识水平与技能;充分发挥群众防空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应急救援行动。抓好“两建同步”,关键是要规范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程序,严格监督检查,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确保各类地下工程符合防护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将越来越大,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兼顾人防要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借鉴国内外地下空间开发的经验做法,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优惠政策,加快我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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