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9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防办《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以下简称“两防一体”),推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以下简称“两建同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两防一体”、“两建同步”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设节约型省份的要求,以充分发挥人防资源在城市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和兼顾人防要求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为核心,建立“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人防资源为城市防灾救灾服务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提高人防现有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人防建设为城市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人防民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市建设、民防建设、应急设施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人防资源的平时利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把各级人防部门纳入政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相应职责,充分利用人防资源为城市防灾救灾服务;把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地上地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规划,兼顾人防要求。
2.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既注重战时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平时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兼顾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谋求综合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