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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三、引导、协调省内成品油经营企业,担负起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责任

  (一)积极协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加市场资源配置。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资源紧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当地成品油经营企业积极调配资源,增加供给,保证合理库存水平,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要积极协调当地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生产、生活、重点工程、社会公共服务业和救灾用油,保证农业生产用油不受影响。

  (二)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要全力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

  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努力挖掘库存潜力,加强销售监管;严格控制成品油出省,模范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政策和规定,克服各种困难,增加市场资源投放,保证市场稳定供应。同时,加强与社会加油站的协作,统筹安排资源,保证签订有效供油合同或协议的社会成品油经营单位能够得到油源,维持正常经营,确保成品油市场协调发展。

  (三)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主动配合,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省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与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和社会成品油批发企业通力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炼厂生产,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做好资源调运工作,确保产运销衔接畅通;优先调配省内成品油批发企业,增加市场资源投放量,完善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四、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严格成品油市场准入制度,降低流通成本。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过程监管,引导企业规模化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省内成品油分销领域的集约化程度,防止多级批发抬高价格。

  (二)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密切关注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社会加油站的运营情况,严肃处理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无证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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