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系到我市的总量考核指标的完成
2006年12月底,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5万吨、05万吨、5万吨以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非农业人口的增加,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突破总量控制目标。以2006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在GDP增速11%的情况下发展,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超出总量控制目标126万吨、氨氮超出87吨;在GDP增速135%的情况下发展,未来4年将累计新增化学需氧量201万吨、氨氮145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超出总量控制目标158万吨、氨氮超出298吨;2006年全市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已达5417万吨,城市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已达27万吨,占全市化学需氧量的4976%。日益增长的大量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区域内河流水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既可改善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又能大量削减污染物排放,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
由于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滞后,城市生活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大量地占用总量指标,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并且省环保局将对2010年前未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市州进行区域限批。省环保局还将对区域总量指标进行审核,对无总量指标和总量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审批(污染治理项目除外)。近期我市一批重点项目将上报环评审批,总量指标日趋紧张。根据《四川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对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环保局和省发改委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项目核准或批准、暂停安排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因此,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
(一)工程建设进度目标:二道溪(龙马潭区)、泸县、合江、纳溪、古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开展立项、环评、可研和设计,在2008年确定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国债资金的投入和采取BOT模式等方式),全面动工建设, 2009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任务。叙永县因属三峡库区上游区,推迟一年,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
(二)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列入本区县2008年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