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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创新办〔2007〕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高效地运作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中资本金投入资金,根据《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合政〔2007〕42号)的规定,市财政局、创新办制定了《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

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
合肥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的管理,提高运作效率,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合政〔2007〕42号)和《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试行)》(合创新办〔2007〕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资本金投入是指对我市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二章 组织管理形式

  第三条 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新办)是资本金投入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本金年度投入计划,审议资本金投入的重大事项。市财政局是资本金投入监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本金年度投入计划,监督资金运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是资本金投入资金的受托管理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 市创新办、财政局、科技局、经委和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委派人员组成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7人,其中由市创新办推选2人、市财政局推选2人、市科技局推选1人、市经委推选1人、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推选1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持工作,由市创新办派员担任。管理委员会选聘秘书1人,由市创新办选派,负责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会议纪录和决议起草以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是资本金投入资金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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