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稳步发展替代能源。继续抓好以气代油工作,强化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改装和配套设施管理,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到2010年全市压缩天然气汽车保有量3万辆,汽车应用天然气共替代油料107万吨,减少汽车尾气碳氧、碳氢化合物污染物12.7万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委、市能源办、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五)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的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成果,重点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建设现代物流中心,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会展之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降低能耗,推动节约型服务业发展。2010年,服务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达50%以上,服务业的单位能耗达到或低于全国当年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交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
(六)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在冶金、机械、化工、建筑建材、食品、轻工等行业开展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攻关和示范。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技术、先进制造业技术、资源节约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为重点,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经济效益、资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提高节能减排在高技术产业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办。
三、突出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一)加快实施10大重点工程。按照国家、省的部署,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2007年完成1104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能源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质监局。
(二)强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抓好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5户企业节能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完成节能44.88万吨标准煤。按照全省对年耗标准煤3000吨以上的用能企业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着力推进纳入全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8户企业(年耗标准煤3.5万吨以上)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61.8万吨标准煤;市级负责年耗能1-3.5万吨标准煤的57户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各区(市)县负责年耗能0.3-1万吨标准煤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