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训方向及对象。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现代无公害种养殖技术、种子土壤及肥料、现代农业机械、旅游观光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废弃农作物秸秆利用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象为农村务农人员。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城市文明生活基本要求等方面的知识,相应工种的操作技术、职业资格与技术等级的培训与考核。培训对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青壮年人员。
(3)任务完成机制及要求。将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区(市)县、乡(镇)政府工作计划,加大经费投入,实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业学校、农村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以项目推动培训,采取招投标的办法,确定培训机构,实行订单、定向培训。注重实效考核,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培训原则,提高培训质量。
4.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计划。
(1)目标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开展成人或职工各类短期技术培训60万人次,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创业,促进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2)培训对象。主要为城镇待业人员、下岗人员、企事业单位转岗人员、需要提升技术水平和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等级的在岗人员。
(3)任务完成机制与要求。以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为主体,以社会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共同承担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培训经费保障工作,注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培训质量。打破院校和培训机构所在地域的行政区划界限,可采用政府“培训券”的形式,让受训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也可采用项目招标或委托培养的方式进行。
5.“人才成长立交桥”试点计划。鼓励普通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对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承认其相应的学习成绩或学分。采取试点的方式,探索中高职、专本科衔接直升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构建普职融通、中高职衔接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6.对外合作计划。加强与重庆、泛珠江三角区、长江三角区、京津冀等地区职业教育机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就业与劳务输出等方面多种合作模式,构建信息网络,建立畅通的培训、就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帮助下岗人员再就业。
(1)开展区域间联合办学。在现有基础上,扩大与东部地区的合作,到2010年,力争与3个以上东部发达城市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
(2)开展院校与大型知名企业之间的合作。到2010年,争取与10个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和50个以上的中国500强企业建立新的合作关系,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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