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屠宰场(点)综合整治,督促屠宰场(点)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屠宰废水的达标排放,做好屠宰业总量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8.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综合协调、指导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制定全市总量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分解年度减排目标,组织建立总量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严格项目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促进减排工作的落实。
9.市旅游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宾馆、酒店、农家乐污染减排工作,做好宾馆、酒店、农家乐污染治理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10.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范垃圾收运管理,对违法排放城市生活污水以及违法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生活垃圾污染整治等总量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促进减排工作的落实。
11.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做好总量减排档案资料的收集。
12.市财政局负责总量减排资金保障工作。
13.市国土局负责总量减排用地保障工作。
14.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分年度、分行业GDP信息,协助建立GDP审核体系。
15.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负责总量减排企业信贷资金的协调工作。
16.成都传媒集团牵头,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全市总量减排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7.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总量减排工作职责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8.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全市总量减排目标纳入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
(二)区(市)县。按照全市总量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总量减排领导管理机制,制定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落实,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作为一项硬指标、硬要求,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总量减排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