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管理体制。
1.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原则上1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1所乡镇公立卫生院,乡镇公立卫生院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区(市)县政府。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各区(市)县成立医院管理中心,挂靠在区(市)县卫生局。区(市)县医院管理中心行使出资人权力,对乡镇公立卫生院实施绩效考核、人事和资产管理,对乡镇公立卫生院实施会计委派制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
2.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卫生实行区(市)县、乡镇两级架构的管理模式,逐步推行乡镇公立卫生院对所辖区域内的村卫生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提高村卫生站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规范功能定位。
1.按照“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明确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将乡镇公立卫生院的服务落实到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和贫困群众为重点人群,综合提供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和解决本地“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将乡镇公立卫生院逐步发展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按照乡镇公立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和区域卫生发展现状,制定全市乡镇公立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合理确定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发展规模;实施区(市)县、乡镇、村农村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三级医疗机构分类诊疗的良性运行机制。强化乡镇公立卫生院的服务质量管理,促进乡镇公立卫生院向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规范财务管理。在保障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规范乡镇公立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会计委派制。
1.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管理中心负责辖区乡镇公立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的集中分户管理和核算。乡镇公立卫生院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全部上缴医院管理中心管理;乡镇公立卫生院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发展项目经费等支出,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医院管理中心在指定银行设立“收入归集户”,保障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成本核算,科学测算各乡镇公立卫生院的支出标准和额度,规范支出范围和内容。
2.实施会计委派制度。由医院管理中心委派会计人员,对乡镇公立卫生院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
(四)规范药品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乡镇公立卫生院基本药物目录。以区(市)县为单位深入推进农村药品集中统一配送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实施低利率药品顺加作价,降低药品价格。在乡镇公立卫生院开展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将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实行分开核算,建立规范、透明的乡镇公立卫生院收入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