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通告
依照《
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于2007年9月20日以省政府文件闽政[2007]26号公布了包括我厅在内的31个部门保留的563项行政审批项目。
省农业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27项,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6项。现将这些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3.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审批
4.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5.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含国内放蜂的检疫)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7.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8.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
9.兽药、农药广告审批
10.非疫区研究植物检疫对象的审批
11.农业植物检疫审批
12.超过产品保质期农药销售审批
13.饲料(含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设立审查
14.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15.《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6.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不含微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的肥料登记审批
17.国家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审批
18.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
19.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审批
20.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21.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进行中间试验的批准
22.主要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23.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2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25.种子(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26.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27.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
二、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