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1 因电网或电厂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发生连锁反应,可能造成镇江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3.2.2 因电网或电厂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发生连锁反应,可能造成镇江市区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3.3.2.3 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可能造成镇江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50%及以上,并且可能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镇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3.2.4 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可能造成镇江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50%及以上,并且对镇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可能构成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3.3 市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研判预警级别,立即报告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级(Ⅱ级)和特大级(Ⅰ级)(事故级别与预警级别相一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由镇江供电公司迅速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汇报,由指挥中心确定事故等级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一般电网停电事故由镇江供电公司负责处置。
4.2 先期处置
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在报告的同时,根据调度管辖范围,对各类电网事故都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向所发生设备异常和故障或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相关电力调度中心、发电厂、变电站下达调度指令。控制事故发展态势,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保证对用户的供电;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3 响应程序
4.3.1 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镇调和市电网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同时由市电网应急办公室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
4.3.2 市电网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决定是否进入重大级或特大级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通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