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新余市物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新余市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新余市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为优化物流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对金融支持我市物流业(本意见中的物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使我市的物流业发展成为配套完善、服务高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平台,为我市“十一五”现代物流业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金融支持物流业加快发展为主题,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物流与资金流两者有机结合,达到银企双赢、双活,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改善我市物流业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把新余建设成为区域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的大通道,把物流业培植成为新余经济的一大产业,最终成为发展新余经济的一大支柱。
四、总体思路
金融支持我市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做到三个关注:一是关注物流企业引进情况。物流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引进初期建立物流企业档案,并与金融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使各金融机构及时掌握物流企业的信息。二是关注物流业发展情况。既要及时了解全市物流业的发展情况,又要及时关注全市物流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建立由物流业主管部门牵头,由人民银行、财政、保险等部门参加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加强沟通,寻求“共识、共为、共赢”,为加快物流业资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关注物流业贷款项目运作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把项目作为物流业信贷支持的重点,对申请贷款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还款付息有保障的项目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促成项目早见成效。打破传统的信贷管理方式,根据物流企业贷款申请情况,灵活授信,适当调高物流业贷款授信额度,合理确定物流业贷款期限。
五、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