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物资保障
基层广播电视部门应建立必要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 必备资料
各基层广播电视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广播电视局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管理机构与上级相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上级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形势,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的能力。
6.6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 交通运输保障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车辆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后勤管理部门为应急配置通信车辆执行应急任务。
6.7.2 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供电部门优先保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施的供电需求。
6.7.3 经费保障
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造成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处置费用,由广播电视部门承担。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