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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新余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五、工作任务和要求

  ㈠引导ATM机具的使用。结合ATM提款限额的提高,引导各金融机构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进钞容量。对大型酒店、新建的街区、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引导各金融机构增加ATM机具投放量。尤其是要争取早日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

  ㈡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和不断增强我市农村服务网点内银行卡的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积极发展联名卡、主题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㈢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在商业、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中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推行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业务。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积极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大力布设直联POS,力争从2007年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积极推进银行IC卡的应用。

  ㈣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将结合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现状,协调发卡银行、银联机构及商户,按照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财务成本。此外,按照安全效率的原则,落实银行卡交易统一清算、统一对账以及异常交易和争议统一处置制度,切实维护商户和持卡人权益,优化我市银行卡受理环境。

  ㈤提高全市银行卡联网通用水平。各发卡银行不得设置壁垒,阻碍和破坏银行卡联网通用。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将监督各发卡银行按照联网通用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银联机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运行质量,到2008年,系统交易成功率争取达到98%以上。

  ㈥大力推广公务卡。按照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推广使用公务卡要求,在我市财政预算单位积极推广运用公务卡,力争2007年底前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银联标准公务卡。

  ㈦扫除银行卡受理盲区。目前,我市银行卡受理商户覆盖面狭窄,POS刷卡消费应用基本上局限于市区和大型零售商业、餐饮、宾馆等少数行业。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扩大银行卡在我市零售药店、医院、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铁路售票、学校、旅游景点、房产与汽车销售、加油站等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中的应用,逐步扫除银行卡受理盲区;并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按照共享通用原则,推广税控收款机的运用,减轻商户机具购置和租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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