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㈠新余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协调小组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定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沟通银行卡产业发展进度情况;提供有关政策支持,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㈡新余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
制订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银行卡推广普及的具体工作;加强与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银行卡推广普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㈢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组织协调银联、各发卡机构做好银行卡业务宣传和推广普及工作,帮助其解决银行卡业务创新、资金清算、联网通用等具体问题;协助财政部门在全市积极推行公务用卡。
㈣市发改委
协调相关部门,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中的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流量较大的领域受理银行卡。
㈤市经贸委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或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
㈥市公安局
与有关部门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有效打击银行卡欺诈与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
㈦市财政局
负责在财政预算单位推广普及公务用卡,牵头拓展银行卡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促进银行卡推广普及的优惠政策。
㈧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研究制定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试点和推广税控收款机。
㈨新余银监分局
负责银行卡业务准入管理,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督促发卡机构加强风险管理。
㈩市工商局
研究出台推广普及银行卡的相关工商优惠政策,引导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商贸企业积极受理银行卡。
(十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研究出台相关具体措施,促进银行卡在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二)市广播电视局
研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银行卡业务宣传活动,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银联、各发卡银行
健全银行卡内控制度,增加银行卡机具的投入和布放,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加大发卡力度,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银行卡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银行卡推广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