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新余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关于《新余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新余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06〕169号)精神,充分发挥银行卡产业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新余金融信息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促进新余经济发展,现就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2007--2010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九部委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多样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完善用卡环境,促进全市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工作目标
今后4年(2007-2010),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积极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大力改善银行卡使用环境,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非现金交易持续快速增长,逐步缩小我市银行卡产业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㈠到2010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5%;
㈡到2010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60%,并创建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
㈢到2010年末,仙女湖旅游景区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50%;
㈣到2010年末,努力开发一卡通项目,让居民生活中的水费、电费、通信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能够通过一张卡在多种缴纳终端上实现自助缴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新余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新余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