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理顺部门关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我市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顺利推进。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一卡通”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真正使“一卡通”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一卡通”的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㈢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赣府厅发〔2007〕4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县(区)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各县(区)要在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时间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革内容。并将制定好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8月1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在9月24日至28日进行第一次督导,10月29日至31日进行第二次督导,11月26日至30日组织验收。各县(区)按照方案制定的时间要求,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各级农业、林业、民政、教育、计生等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支持改革,积极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精心筹划,分步实施,密切跟踪改革的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尽快将“一卡通”改革落实到位。
㈤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各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发放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送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将补贴资金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安全顺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