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凡申报文艺创作奖的,须提供作品简介、主创人员简介、作者身份证件、作品原件、光碟、正式出版物(或演出节目单、现场剧照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所有上报的文字、复印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尺寸规格,音像制品盒上须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
凡要求上报的出版合同原件和各类作品获奖、参展(演、播)等证书原件,经审查后一并退还。
四、奖励标准
㈠戏剧
1、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2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
2、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剧组:8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
3、获“文华单项奖”。
文华剧作奖:12000元 文华导演奖:10000元
文华表演奖:10000元 文华音乐创作奖:8000元
文华舞台美术奖:8000元
4、获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奖”:80000元
(中国戏剧奖单项参照文华单项奖执行)
5、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全国戏剧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
剧目:一等奖40000元 二等奖30000元 三等奖20000元
个人: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6、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获奖集体和个人。
演出: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创作: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个人:一等奖12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400元
7、参加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戏剧比赛获奖。
一等奖:4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8、文化部主办的“中国群星奖”比赛获奖。
综合奖: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9、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主办的“玉茗花”戏剧获奖。
综合奖:一等奖30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单项奖:一等奖1600元 二等奖1000元
10、华东地区举办的比赛获奖,参照第9条同款同项执行。
11、获“曹禺文学剧本奖”:1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