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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文艺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㈢凡申报文艺创作奖的,须提供作品简介、主创人员简介、作者身份证件、作品原件、光碟、正式出版物(或演出节目单、现场剧照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所有上报的文字、复印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尺寸规格,音像制品盒上须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

  凡要求上报的出版合同原件和各类作品获奖、参展(演、播)等证书原件,经审查后一并退还。

  四、奖励标准

  ㈠戏剧

  1、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2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

  2、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剧组:8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

  3、获“文华单项奖”。

  文华剧作奖:12000元  文华导演奖:10000元

  文华表演奖:10000元  文华音乐创作奖:8000元

  文华舞台美术奖:8000元

  4、获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奖”:80000元

  (中国戏剧奖单项参照文华单项奖执行)

  5、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全国戏剧比赛获奖集体和个人。

  剧目:一等奖40000元  二等奖30000元  三等奖20000元

  个人: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6、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获奖集体和个人。

  演出: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创作:一等奖6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600元

  个人:一等奖12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400元

  7、参加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戏剧比赛获奖。

  一等奖:4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8、文化部主办的“中国群星奖”比赛获奖。

  综合奖: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9、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主办的“玉茗花”戏剧获奖。

  综合奖:一等奖30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单项奖:一等奖1600元  二等奖1000元

  10、华东地区举办的比赛获奖,参照第9条同款同项执行。

  11、获“曹禺文学剧本奖”:10000元(中、小戏按此标准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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