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创新性。示范性院校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该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心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具有很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学习力、创造力和人格魅力。同时,示范性院校还必须具备优良的综合能力,在办学理念、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训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应至少有1个质量与特色项目。
三、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好10所左右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力争2-3所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应用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1、示范性院校举办者要增加投入和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学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支持学校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校加强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物质与人力资源参与学校建设。
2、示范性院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才;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3、示范性院校要培养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重点建成50个左右产业覆盖面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建成4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带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4、示范性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为社会提供各类职业技术培训10万人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