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太清宫门票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120号)
沈阳太清宫:
你单位经市宗教事务局同意的《关于“太清宫门票正式下批文”的请示》收悉。根据《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辽价发[2005]31号)文件规定及一年的试行情况,经研究,正式批复如下:
一、太清宫门票收费标准:
1. 门票基准价格每人次5元,为最高限价。根据季节变化,淡季门票价格下浮幅度由你单位自行确定。
2.对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举行过入教仪式并持有有效证件的同一宗教信教群众门票免费。
3. 对旅游团队实行优惠票价,优惠幅度由你单位自行确定。
4. 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游览群体的门票优惠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