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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系统的工作,及时登陆“福建高中新课程”网站(http://gz.fjedu.gov.cn)或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新版“福建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以熟练掌握该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做好普通高中学校名册的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要求确定辖区内各普通中学(含独立高中、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校代码和学生学号的前六位,在2007年11月26日前向设区市教育局中教科报送普通中学名册(具体要求见附件1)。设区市教育局中教科汇总后加盖公章,在2007年11月30日前通过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邮件地址:7353725@163.com,电话:0591-87091216)。

  五、认真组织学籍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省教育厅将在近期内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级样本校和全省一级达标高中集中进行管理系统培训(有关培训事项另行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也要在省级培训后,组织本市普通高中进行二级培训,确保2007年12月31日前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六、已交款配发原“福建省普通中学学籍管理系统”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高中部),由我厅再提供新版的“福建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前期尚未配发原“福建省普通中学学籍管理系统”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学(所有非享受省厅补助的普通中学)应抓紧时间落实资金,做好软件配发的有关工作。

  附件:1、分县(市、区)普通中学名册(含独立高中、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2、福建省普通中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配备说明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___________县(市、区)普通中学名册
(含独立高中、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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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县(市│ 学校代码 │学校全称│学校类型(独│学生学号│学籍管│  学籍管理员电话  │
│ 市 │、区)│     │    │立高中、完全│前六位(│理员姓├────┬─────┤
│  │   │     │    │中学、初级中│不含英文│ 名 │ 办公室 │  手机  │
│  │   │     │    │学或九年一贯│字母G) │   │    │     │
│  │   │     │    │ 制学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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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区│3501 0100 │福州第一│ 完全中学 │G070101 │ *** │ ***  │  ***  │
│市 │   │0001   │ 中学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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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县(市、区)学籍管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
│  │   │     │                               │
│  │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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