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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底)。按照复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各级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查标准。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各地、各单位抓整改、迎复查的先进典型,鞭策落后,表扬先进。
  (三)复查迎检阶段(2008年7月至复查结束)。积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按时完成复查各项指标的档案收集和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的汇编工作;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阵地要加大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备检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必须在2008年6月31日前全部完成,7月1日开始随时准备迎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是我市城市形象的一张亮丽名片,这一称号来之不易,巩固创建成果更应倍加努力。各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把巩固工作成果作为当前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环境优市”发展战略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污染防治组、宣传教育组、资料整理组等五个工作小组,由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形成迎检工作合力,保证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各工作小组,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迎检工作方案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期限。尤其对我市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弱项指标),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强有力措施,集中精力,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复查要求。各责任牵头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于12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能交叉的事项要互相配合支持,绝不允许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机。各工作小组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从长效管理角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复查迎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顺利完成这一任务,必须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和督办会,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并以通报的形式将情况反馈给各有关单位。责任单位必须抓紧整改落实,同时要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府办督办科、市监察局加强对各区、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不力、延误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让广大市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中来。各级环保部门要坚持实行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市民群众举报造成环境污染的各类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适当给予奖励。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提高市民对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对政府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1
江门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南健(市长)
  副组长:钟 军(副市长)
  成 员:廖振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有朋(蓬江区区长)
      冯立坚(江海区区长)
      吴振鹏(新会区区长)
      梁许赞(台山市市长)
      吴平超(开平市市长)
      黄国常(鹤山市市长)
      林飞鸣(恩平市市长)
      陈国标(市环保局局长)
      谭乐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施昭平(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温伟文(市经贸局局长)
      李霭康(市教育局局长)
      梁进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跃敏(市财政局局长)
      顾达华(市人事局局长)
      蓝社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穗生(市建设局局长)
      胡晓剑(市交通局副局长)
      梁进雅(市水利局局长)
      张景卓(市农业局局长)
      毛 炯(市卫生局局长)
      宋 华(市计生局局长)
      吴多鹏(市文广新局局长)
      冯玩钦(市统计局局长)
      曹石金(市林业局局长)
      岑炳强(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张少康(市规划局局长)
      马克烈(市市政局、市城管局局长)
      陈 霞(市园林局局长)
      林 方(市工商局局长)
      蔡珠民(市质监局局长)
      龚灿耀(市城建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廖振明(兼)。办公室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国标)、环境整治组(组长:马克烈)、污染防治组(组长:刘振军)、宣传教育组(组长:谭乐生)、资料整理组(组长:齐丁民)。

  附件2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指标及指标整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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