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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积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7〕5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深化改革创新办学模式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我厅在总结2006年以来组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校与一般校结对子协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一年级在一般校(县级职教中心)学习,二年级在重点中职学校学习,三年级在企业顶岗实习”的“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和学校要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一般校(县级职教中心)开展“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充分利用重点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专业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促进一般校(县级职教中心)在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得到较大提高,增强一般校(县级职教中心)自主发展能力,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为我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凡已公布的75所首批开展重点校与一般校结对子协作的省级以上重点校,必须在原协作的基础上开展“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未与一般校开展协作的省级以上重点校,也应尽快落实协作学校,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国家级、省级重点校为协作主体,以一所或若干所一般校(县级职教中心)为协作的另一方。“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的双方学校以同区域为主,也可跨区域协作。

  三、开展“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协作的双方学校要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协作双方每年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经验,检查试点工作落实情况。“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期限为2007年至2010年,重点校与一般校(县职教中心)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协议书。

  四、各试点学校要根据以下要求,积极做好“三段式”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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