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7]1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吸取福建“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11月8日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为全面加强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推进各项防火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有关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各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任务和目标
今冬明春防火期从2007年11月15日起至2008年4月11日结束。
2007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市、区政府要专题研究一次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出台一个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召开一次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4月6日,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启动、落实 “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目标;2008年4月7日至4月11日,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