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西山商业中心(新建)。越山路以东,桃园路以北,和平路以南,哈达湾街以西的区域。具体规划:引进具有先进商业业态的大型商业设施,积极引进购物中心、折扣商店、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大型酒店,重点积极培育以中东新生活购物乐园为中心的大型商业设施;积极引进具有民族特色的专业店、专卖店;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交通和经营环境。
6.西南商业中心(新建)。北起市政府政务大厅,南至红旗街的区域。具体规划: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适度引进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鼓励引进吉林市老字号店铺在该区域设立分店。
7.土城子商业中心。以遵义路为中心,绥化路以北,汉阳街以南,宣化路以西,南通路以东的区域。具体规划: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适度引进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
第十条 社区商业中心。基本要求:设置在社区,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方便居民购物,满足居民生活日常需求的基础性商业服务设施。到2015年,我市每个社区将建设1~3个社区超市,每个社区建成方便居民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便利店3~5个,全市将形成200个功能完善的社区商业中心。
1.社区商业的发展原则。社区商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社区居民消费的便利性、环境宜居性和市容整洁性,大力发展蔬菜店、大众餐厅、洗衣保洁、美容健身、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修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生活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提高连锁化程度。
2.社区商业的发展与繁荣要注重网点的空间布局和规范化水平。
第十一条 根据我市实际,今后新建同类业态的大型商贸设施(包括大型超市、大卖场、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专业市场),直线距离不得低于2公里。
第四章 专业(特色)商业街
第十二条 商业街是指某类专业店或具有一定经营定位的商业相对集中的街。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6条专业商业街:
1.朝阳街电子通讯器材商业街。位于朝阳街北段与光华路东段交汇处,呈“T”型的街区,主要以经营电子通讯器材、电脑为主。今后重点提高档次和完善经营设施。
2.建设街东北中药材商业街。位于建设街与太原街交汇处,呈“+”字型的街区,主要以经营人参、鹿茸、不老草等中药材为主。重点是完善经营设施,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逐步培育成为东北中药材品牌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