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年底,县(市)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市)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劳动防护用品(含摩托车乘员头盔)、带肋钢筋、人造板、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气、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粉碎机、农药、脱粒机、水泵、化肥等)等10大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加强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全市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下旬开始至今年底结束,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动员发动阶段(2007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2007年9月中旬至11月底)。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