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营造氛围,搞好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大力宣传林业园林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抓好基层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按照普法教育工作台帐落实普法教育工作,重点学习林业、园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实行定期检查,阶段总结,考试验收制度,切实提高普法质量。
四是要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法制宣传及林业园林专项治理等活动,大力宣传《
森林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林业、园林法律、法规深入社会基层,深入公众人心,为我市林业、园林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搞好普法宣传。局属各执法部门要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各种措施,对我市的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宾馆饭店、游园进行专项整顿,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要让群众知法、懂法、合法,规范生产与经营。
四、保证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组织,摆上位置,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局属各单位要在坚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制度,真正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目标。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社会效果。要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围绕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和谐漯河、富强漯河、平安漯河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的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城乡绿化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