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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建设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建设新余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现结合新余实际,就建设我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意义

  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网上办理,监察机关运用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实现全程监督的应用系统。

  ㈠推行网上审批可以改善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当前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审批项目设置较多、环节繁琐、时间偏长、部门之间有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和弊端,影响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将传统的政务审批改造为电子审批政务, 可更高效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公众办事,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

  ㈡推行网上审批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传统的行政审批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成为一个需要清除的腐败源。建设网上审批系统,能够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有效约束审批权力,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府。

  ㈢推行网上审批可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建设网上审批系统有利于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虚拟”政府,对促进政府机构自身改革和建设、增强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改进公共服务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㈠总体目标:到2008年底前,实现新余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保留的各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内部事务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和监督,共计47个部门24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91项,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项5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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