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9月下旬,在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全市民办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无证办园现象较为严重。据查,全市现有民办幼儿园 202所,其中分宜县62所、渝水区101所、仙女湖区5所、经济开发区34所,在园幼儿近21000名。全市民办幼儿园中,未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共有75所,这些幼儿园都不符合国家有关办学条件和要求。
二是办园基础设施十分简陋。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室、幼儿休息室不符合标准,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条件简陋,疏散通道狭窄,幼儿活动场所缺乏,周边环境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检查发现,分宜县凤阳乡智慧幼儿园厕所严重不足,150余名幼儿仅有2个蹲坑;厨房狭小,餐具交叉使用且无消毒设施,苍蝇较多。分宜县凤阳乡中心幼儿园旁约10米的地方有一个垃圾场,极易滋生蚊蝇,传播疾病,严重影响幼儿园幼儿健康。仙女湖区阳光幼儿园疏散通道狭窄,教室、幼儿园休息室阴暗潮湿,靠床窗户无安全护网,部分电器开关老化或者损毁。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普遍缺乏。大多数幼儿园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未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措施。部分幼儿园甚至未对幼儿和保教人员进行体检;未建立幼儿接送制度,领走幼儿无需出示有效凭证,有时仅凭家长一个电话,就让代领人接走幼儿。
四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初步统计,目前我市民办幼儿园共有接送车辆130辆,大多是昌河面包车,部分车辆无证或证件不全,少数幼儿园接送幼儿车是证照不全的三轮摩托车,所有车辆均未喷上专用校车统一标识。有的民办幼儿园受经济条件限制,竟购买车况差甚至使用期已接近报废期限的车辆作为接送车。有的民办幼儿园为节省资金,多拉生源,接送车出现严重超载现象,超载最严重的一辆7座小型面包车竟乘坐了36名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