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息报告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村(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要在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设立安全员,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要积极探索聘请社区离退休干部、居民群众担当安全信息员的做法,选准试点,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员来自基层,面向基层,反应灵敏,情况及时的作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关键是要加强协调、加强配合、多方联动,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潮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将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强化职能,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构建新型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三)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上级驻潮和市、县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挖掘、报道在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