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剥离企业社会职能,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市森林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
“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建立林业分类经营的框架,对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在区划上到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国家和地方补偿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效益的市场化,建立森林生态效益的社会补偿机制。
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帐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按造林绩效对各类造林主体实行统一补贴的政策,开展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公益林试点。
5、实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建设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十一五”期间,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五、2011-2020年主要任务
㈠ 以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为核心,建立较为完善的林业保护体系
在“十一五”森林分类区划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以逐步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前提,一是对区划生态公益林进行全面保护;二是将公益林分别纳入市、县各级公共财政范畴,逐步实现对现有生态公益林的全面保护。研究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与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统一并轨。
继续实施野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管理体系。新建一个自然保护区,努力提高已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全面提高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使我市天然湿地得到良好保护,天然湿地无净损失,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好转。划建湿地保护小区1个。
㈡ 以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木材供需的矛盾,在我市将长期存在。因此,大力发展速丰林,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生态建设,不断减轻天然林压力的重大措施。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重点地区速丰林基地建设规划,新造和低产林改造并重,并根据木材加工集群的布局,完善基地建设布局,提高经营水平,进一步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发展。
力争到2020年,形成100万亩速丰林基地,年产木材8万立方米。再加上一般用材林生产,使全市木材年产量达到15万立方米。同时,加强大径材和珍贵用材的培育,进一步提高竹林、经济林的质量和效益,形成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充满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
㈢ 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促进林业现代化
2010年之后,提高森林覆盖率的潜力已不大,主要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实行全面绿化,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现代化林业上来。一是全面加强森林保护,强化森林经营,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提高商品林生产率。二是推进荒山荒地、河渠、道路、村庄的全面绿化,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三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增强林业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力争基本建成区域性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推进林业现代化。
㈣ 以进一步完善基础支撑体系为保障,推动林业进入可持续经营新阶段
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是林业发展最基本的保障。随着林业的发展,资源的增加,必须相应提高基础支撑保障能力。2011-2020年,重点提高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主要包括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森林资源消长及生态变化监测能力,各种森林灾害的防控能力,林业队伍的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林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保障措施
㈠ 广泛宣传,开创全社会办林业的新局面
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提高全社会对林业“三生态”、“三地位”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贯彻执行《决定》的自觉性,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林业建设;大力宣传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增强运用林业科技成果的意识,促进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遏制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好林业行业的宣传思想工作,使广大林业职工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增强对林业事业的信心。
㈡ 落实领导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