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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林业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林业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余府字〔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林业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新余市林业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实现我市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林业“十五”发展简要回顾

  ㈠ 主要建设成就

  1、林业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1-2004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27.8万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0.05万亩,占全市造林面积的72.12%;义务植树运动不断深入,公民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42万人次/年,义务植树240万株/年以上。在林业重点工程带动下,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我市在2001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重大成效,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2.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6.2万亩。

  长防林工程。长防林工程稳步实施,共完成造林0.8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完成毛竹低改0.53万亩,中幼林抚育0.07万亩,封山育林l.62万亩。

  国家森林苗木基地工程。通过加强对苗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生产条件和供水供电状况,使森林苗圃逐步建设成为“管理科学化,育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灌溉管道化,作业机械化”的现代化示范苗圃基地,一级苗出圃率达到90%以上,更好地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及绿化等提供服务,提高了森林苗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林业工程建设的全面启动,林业投入大幅度增加。2001-2004年,投入林业各项建设资金4978.8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2773.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18.1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22.4万元,自筹资金1164.4万元。

  2、主要林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881亿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4.468亿元,占50.3%;第二产业3.313亿元,占37.3%;第三产业1.100亿元,占12.4%。

  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森林绿色食品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4年,全市苗木花卉产值达1235万元;建有森林旅游景区8处,解决从业人员200余人,旅游产值达500万元;发展以竹笋、香椿、山蕨为主的森林蔬菜品种达15个,产值达600万元。

  3、林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得到加强。

  一是林业科技支撑不断强化。全市建立林业技术推广站3个,实施国家级林业科技支撑项目1个,并开展了林业科技帮扶工程。以亚林中心为依托,一大批林业先进技术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二是林木种苗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建立了以国家种苗基地--分宜县苗圃为主的育苗点25个,年产苗木5000万株,良种使用率达50%以上。三是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建设不断强化。全市设有林业工作站23个、木材检查站4个,人员达90余人,并进一步强化了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四是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火险预报预警等体系逐步建立,全市共组建36个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购置森林消防车辆7辆,风力灭火机260台,建立森林防火掺望台15座,并配备了其它扑火工具,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单位。五是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在明显改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中,通过“春雷行动”、“绿剑行动”、“绿色旋风行动”等系列集中统一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各项违法犯罪活动。六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建立病虫害测报点47个,病虫害测报人员达60人,防治率达66%,成灾率控制在1.8%以内,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体系。七是林业执法体系逐步加强,林业案件查处率大幅度提高。八是林业信息网络建设顺利开展,相关的服务能力得到提高。九是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林业产业管理建设进一步加强,职责更加明确,市场更加规范,产业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㈡ 基本经验

  1、坚持以重点工程带动林业发展。

  退耕还林、长防林、日元项目等重点工程的启动,调整和优化了林业生产力布局,带动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全面加快林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林业建设的速度和效益明显提高。2001-2004年,年均造林6.95万亩,是历史上造林质量最好的4年。据省、市质量检查和县级自查,造林核实率达100%,造林合格率达95%以上。

  2、坚持以改革促发展。

  按照全国及全省林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我市开展了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一系列配套政策,有效激发了林业的内在活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显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新趋势,形成了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格局。据统计,仅2003年全市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就达4.2万亩。

  3、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

  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我市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了发生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林地逆转、超限额采伐、盗伐、滥伐和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完善和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了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切实加强了造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了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了重点工程检查验收责任追究制度,使造林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为标志,我市重点天然林区、袁河及江口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周边区域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使我市林业开始步入了一个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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