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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川府发[2007]51号)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我省自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为推动我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帮困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政策宣传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从退耕还林工程区实际出发,从广大退耕农户的现实需求和长远生计出发,及时作出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决定。除对现行政策补助到期的退耕农户继续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外,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这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耕农户的深切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省是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省份,工程启动早、建设任务重、涉及农户多、时间跨度长,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和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任务艰巨。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我省退耕还林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国务院《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确保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建设成果得到巩固,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不是现行政策的简单延续。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分析政策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矛盾,增强工作预见性。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发放公开信、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让每个干部清楚,使每个退耕户明白,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干部和农民,营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重点做好对退耕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退耕农户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自力更生观念和生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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