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阜阳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及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组织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搞好日常组织协调。
三、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大风天、大面积连营火灾的发生,坚决控制火灾总量和人员死亡数量,农村防火工作得到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全社会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
四、整治措施
(一)依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1.凡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必须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
2.凡是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集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于一体)场所,必须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3.凡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必须立即清理。
4.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