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
(余府发〔20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
新余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考评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考评对象
市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接受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组织(以下统称为行政执法单位)。
四、考评原则及方法
考评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考评中做到“三结合”:即组织考评、单位及个人自评、互查互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行政执法单位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单位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在全市统一组织考评中,具体采取“听、看、查、考、议、评”的方法,即听单位汇报;看硬件建设;查有关资料及学法笔记等;考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对其法律法规知识进行笔试或面试;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外部评议;最后由考核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