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新余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在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建立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站(点),配置专门的检测仪器和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

  ㈡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

  1、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整顿,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儿童食品中的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的滥用情况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QS标志和食品标签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3、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和设备。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类处理,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㈢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1、以“农改超”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建设。制定鼓励“农改超”发展的配套措施,提高生鲜食品在超市销售中的比重;加快室内市场建设进度,取缔马路市场和露天市场,县城以上城区全面实现退路进室交易。

  2、全面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巡回、查访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违规食品不得进场销售,已进场的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销毁,教育和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的主办者必须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