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㈠加大信息化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信息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强化政府的导向和示范效应,宣传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影响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要加紧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以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意识来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战略意义,转变观念、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切实推进信息化工作。以应用为重点,通过组织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推动信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㈡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必须按照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信息化建设中心作为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的职责。县区和市直各单位都要按照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建立或指定相应的信息化管理机构,确定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形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在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探索建立信息主管制度。发展机制先进、功能健全、操作规范的信息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公证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加快信息行业服务社会化进程,形成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行业自律机制和中介服务市场。
㈢优化信息化政策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做好信息化领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与信息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消费政策、吸引和激励人才政策、分配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政策,优化信息产业发展环境、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信息文化传播环境和信息人才培养环境,促进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应用和信息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㈣加大信息化资金的筹措和投入。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融资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和外资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投资体系。加大政府对信息化的投资力度,加强市直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网的运行和维护,重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的保障,重大应用软件的开发等重点工程项目。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我市重大信息化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里的计划。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对信息化建设投资。鼓励、支持本地或外地民营信息技术企业通过联营、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发展信息产业。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吸引各种基金组织投资。充分发挥银行资金的投资主渠道作用,对信息产业的建设项目实行贷款重点倾斜。建立政府、企业、科研单位共同承担风险的风险投资机制,组建上规模的信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以市场的手段支持高技术成果转化,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㈤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坚持把握社会需求,策划信息产业项目,以项目招商引资、招商引企、招商引智。积极争取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来新余办信息技术企业,实现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改善软硬件投资环境,以市场换技术、换资金,高起点、多方位吸引世界500强和省内外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来我市独资、合资创办信息技术企业,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迅速提升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