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民办好10件实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向全区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要。办好10件实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各级政府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各级政府牢记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因此,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这10件实事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高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件关乎全局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领导,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推进,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动抓,共同推进。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要强化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建设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牵头部门的“一把手”要带领工作组深入项目现场,针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其他副职也要分别带领工作组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增强工作责任感,排出项目竣工时间表,抓好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把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离。凡因领导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年底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追究牵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的责任。
(四)要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把各类资金尽快拨付到各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把资金投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市、县(市、区),要千方百计落实好本级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五)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加快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强大合力。非牵头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对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的各种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以最快的速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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