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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五)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自治区及市县筹措资金,按平均每户补助5000元左右的标准,帮助1.5万户贫困农户改造茅草房,逐步解决我区茅草房问题。
  进展情况:截止9月底,全区茅草房改造工程已动工14359户,占计划96%;竣工8013户,占计划53%。各市进展情况如下:南宁市动工6户,占计划100%,竣工6户,占计划 100%;柳州市动工1655户,占计划96%,竣工686户,占计划40%;桂林市动工586户,占计划86%,竣工260户,占计划38%;梧州市动工440户,占计划100%,竣工269户,占计划61%;北海市动工80户,占计划63%,竣工66户,占计划52%;防城港市动工49户,占计划83%,竣工22户,占计划37%;贵港市动工57户,占计划89%,竣工38户,占计划59%;贺州市动工55户,占计划82%,竣工23户,占计划34%;百色市动工8942户,占计划96%,竣工4994户,占计划53%;河池市动工2357户,占计划99.8%,竣工1549户,占计划66%;来宾市动工49户,占计划 100%,竣工22户,占计划45%;崇左市动工 83户,占计划100%,竣工78户,占计划94%。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较慢,各市进展不够平衡。二是一些地方对扶贫为民办实事的认识不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力度不大,项目资金到位率低。三是一些地方宣传发动不够,工作氛围不浓。
  (六)加大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力度项目。
  项目内容:从今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确保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上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进展情况:截止9月底,全区财政已累计安排资助经费3372.9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1000万元,市级财政988.5万元,县级财政1384.4万元。补助标准按区内高校、区外长江以南高校、区外长江以北高校,分别给予400元、500元、600元的补助。自治区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 154号),规范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截止9月底,已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生为34707人。全区累计实际发放资助经费总额5220.65万元;累计资助贫困生共33529人,其中:获得1000元以下资助人数为13743人,获得1000-3000元资助人数为16932人,获得3000元以上资助人数为2854人,资助面达到96.6%。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绝大部分市、县(市、区)和学校都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给学生资助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二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仅依靠乡镇民政部门临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些地方在出具证明时并没有经过周密调查,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三是各部门、各系统的学生资助工作难以统筹协调。虽然现在由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个资助项目的实施,但由于各资助项目的实施时间有先后,资助金额有差异,因此很难保证让最贫困的学生在有效的时间内得到最有力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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